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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一企业家刑期骤变引争议 法学专家指案件存疑

2026-06-15 10:19:57 来源:腾讯

  近日,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北海村一起陈年刑事案件引发社会关注。当地年近七旬本土民营企业家,深陷一桩二十余年前已审结办结的旧案,案件历经三次判决,刑期从原审9个月有期徒刑,再审改判无期徒刑,案件事实、裁判逻辑与程序合规性引发多方争议。

  据了解,涉案企业家为惠来县隆江镇本土实业经营者陈赛通,深耕地方实业多年,长期投身家乡公益建设,先后出资修缮乡村道路、修葺宗族祠堂,扎根乡土助力基层乡村建设,是当地群众熟知的公益乡贤。而该名企业家身陷牢狱,缘起20余年前一桩尘埃落定的涉农群体性冲突旧案。

  事件溯源至2000年惠来县全域殡葬改革工作,当地落实一镇一公墓建设政策,彼时当地政府专项委托该企业家,全额出资完成公墓建设和场地管理等全部工作。公墓规划落地后,毗邻北溪村部分村民受封建风水迷信思想裹挟,认定公墓选址妨害村落运势,随即牵头组织、煽动百余名村民,携带器械非法闯入企业家自营果林场,现场肆意打砸、损毁、抢夺林场内财物;随后聚众持械围困企业家全家人员,同时暴力围堵现场执勤民警、政府公务人员,严重威胁在场公职人员、企业经营者及家属人身生命安全。

  危急关头,果林场务工人员林某取出猎枪鸣枪示警,试图震慑、驱散滋事村民。但北溪村滋事村民情绪失控,强行挟持两名现场执勤民警开路,当众扬言加害涉案企业家及其家人。迫于极端人身威胁,企业家与林场务工人员被迫向后山区域撤离,滋事村民仍持械持续追击围堵,现场秩序彻底失控,最终冲突造成一死两伤的伤亡后果。

  2002年,惠来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生效判决:涉案企业家经法院审理认定构成自首,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。后续惠来县司法机关立案侦查,将本次聚众滋事、打砸抢财物、妨害公务的北溪村组织者、骨干参与者全部抓捕追责,惠来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,对多名带头煽动闹事、实施暴力侵权的村民骨干,以故意毁坏财物罪、抢劫罪、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定罪量刑。该案办结之后,涉案企业家与北溪村滋事村民结下矛盾,此后对方多次捏造不实信息,对企业家发起恶意诬告举报。

  据陈赛通家属反映,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期间,陈赛通被纳入黑恶势力案件立案侦查,经专案组全面核查,该企业家完全不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,最终专案组也未作出涉黑、涉恶定性。然而同年,在无新增案件证据的前提下,司法机关对2002年已结案生效的持枪旧案启动再审,新增故意杀人罪,单此项罪名便将原审9个月刑期改判为无期徒刑。陈赛通在原审判决生效后已依法接受、完成服刑,现时隔近二十年的改判让家属及知情人士提出质疑:本案源头为村民非法入侵、打砸抢财、围堵人员、挟持民警、持械追袭的恶性暴力事件,陈赛通全程处于被动避险、遭受不法侵害的弱势处境,作案件受害方,却被追加重罪重判,疑似有人借扫黑除恶工作契机,联动北溪村滋事人员实施恶意报复。

  案件断崖式改判、事实认定割裂前置违法事实、裁判逻辑矛盾等问题,引发法学界高度关注。清华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多所国内顶尖高校刑法学权威专家,组成专项论证团队,结合现行刑法、正当防卫司法解释、类案裁判规则、再审程序规定开展专项研讨,出具正式专业法律论证意见书。专家团队在论证意见结论中明确指出:1.本案证据不能证明陈赛通实施了向死者开枪并致死者死亡的行为;2.即便陈赛通实施了涉案行为,其行为也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,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。因此陈赛通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
  据了解,虽然该案历经一审、二审审理,但整起案件存在证据链残缺、事实认定片面、程序疑点突出、量刑异常失衡等问题,陈赛通作为受害方却反被重判等核心问题,长期未得到司法核查与纠正。目前,最高人民法院已正式收到本案再审申请的全套材料,案件进入再审审查程序,迎来了纠错昭雪的关键契机。(文/刘明)
  来源:https://page.om.qq.com/page/OcT_6sRqC7Aqij5KbD2nJPJg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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